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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全县初中期中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5-10-27 8:39:49 点击:

  核心提示:关于举行全县初中期中考试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属初中:经县教育局同意,定于2015年11月中旬举行全县初中期中考试,进行教学质量监测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及制卷1、考试科目七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思品、历史、地理和生物七科;八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品、历史、生物、地...

关于举行全县初中期中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属初中:

经县教育局同意,定于201511月中旬举行全县初中期中考试,进行教学质量监测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制卷

1、考试科目

七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思品、历史、地理和生物七科;

八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品、历史、生物、地理八科。

九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七科。

2、试题制卷

所有考试科目由县教研室命题制卷,命题范围以县教研室下发的教学计划为准。

二、考务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考试,严格按县规定的时间和科目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要组织教师认真评卷、统计成绩和进行质量分析,并将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上传到教研室邮箱。各校学生考试成绩只用于教学质量分析,不得排名次和张榜公布。

 

 

三、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晚自习

1110

(星期二)

语 文

(7:3010:00)

 思品、历史

(10:2011:50)

数 学

(14:0016:00)

地理、生物

(18:0019:30)

1111

(星期三)

 

(7:309:10)

 

(14:0016:30)

生物、地理

(18:0019:30)

思品、历史

(9:3011:00)

1112

(星期四)

英语(含听力)

(7:309:10)

数 学

(9:3011:30)

物 理

(14:0015:20)

理科综合

(18:0020:00)

文科综合

(15:4017:10)

1113

(星期五)

英 语

(7:309:10))

数学

 (9:3011:30)

 

(14:0016:30)

 

 

四、领取试卷

试卷领取时间:2015119日(星期一)上午。试卷费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考试或试卷费用。

 

 

 

20151022

 

 

作者:县教研室 录入:陈爱民 来源:县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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