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全县初中期中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属初中:
经县教育局同意,定于2015年11月中旬举行全县初中期中考试,进行教学质量监测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制卷
1、考试科目
七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思品、历史、地理和生物七科;
八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品、历史、生物、地理八科。
九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七科。
2、试题制卷
所有考试科目由县教研室命题制卷,命题范围以县教研室下发的教学计划为准。
二、考务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考试,严格按县规定的时间和科目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要组织教师认真评卷、统计成绩和进行质量分析,并将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上传到教研室邮箱。各校学生考试成绩只用于教学质量分析,不得排名次和张榜公布。
三、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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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年 级 |
上 午 |
年 级 |
下 午 |
年 级 |
晚自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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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
七 |
语 文 (7:30-10:00) 思品、历史 (10:20-11:50) |
七 |
数
学 (14:00-16:00) |
七 |
地理、生物 (18:00-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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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
七 |
英 语 (7:30-9:10) |
八 |
语 文 (14:00-16:30) |
八 |
生物、地理 (18:00-19:30) |
|
八 |
思品、历史 (9:3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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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
八 |
英语(含听力) (7:30-9:10) 数
学 (9:30-11:30) |
八 |
物
理 (14:00-15:20) |
九 |
理科综合 (18:0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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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文科综合 (15:40-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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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
九 |
英
语 (7:30-9:10)) 数学 (9:30-11:30) |
九 |
语 文 (14: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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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领取试卷
试卷领取时间:2015年11月9日(星期一)上午。试卷费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考试或试卷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