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教师[2014]13号)和县职改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公职改办[2014]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2014年度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和相关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教育科研工作的在岗并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中小学和教育机构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须符合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2014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按照鄂职改办〔2013〕12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申报评审中的有关政策问题,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1.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资历。学历和资历必须达到省职改办规定的要求,且职后学历专业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一致或者相近(见附件1)。
3.水平能力测试。城区所属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2012年及以后发证有效(以发证日期为准)。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及实际岗位不一致的,不受理评审材料。在乡镇的中小学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由本校自行组织,方式不限,合格即可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只需在申报时提交一篇专业文章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答卷由评委会评分。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援藏、援疆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的,需提供派出县市组织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由市职改办报省职改办审批。
4.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学科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定的相应学段规定学分、人社部门公修科目的合格成绩。
6.计算机水平。或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证书,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计算机:
(1)参加人社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
(3)年满50周岁者;
(4)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援藏、援疆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评审的。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者,要填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计算机等级考试免试审批表》,报县职改部门审批。
7.师德表现,思想品德必须良好。思想品德表现不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
(1)凡三年内因犯错误受到党内或行政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并经查实的;
(3)申报前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不称职”的;
(4)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和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8.农村工作经历。义务教育学校、斗湖堤城区(含斗湖堤镇)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必须有乡镇(不含斗湖堤镇)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乡镇直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必须有乡镇直以下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二)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仅限于高级职称,且只对学历一项进行破格。所有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材料,经市职改办预审后报省职改办审核,并办理审批手续。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要填破格申报表。
高级破格须工作业绩突出,年度和聘期考核为称职以上,其中上两个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七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条以上:
1.优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2.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3.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以上。
4.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在市以上范围使用推广并正式出版。
5.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与他人合著1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6.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
7.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担任少先队辅导员的,组织学生参加省少工委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8.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劳动等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2次以上。
(三)转评申报条件
为适应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考核合格,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考核合格的,也可转评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转评占岗位职数。转评除按正常晋升的要求办理材料外,还须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一份。
三、申报程序及公示要求
1.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2.学习动员,个人申报。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教师职务申报条件、程序、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
同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申报。
3.单位等额推荐。各单位要对具备晋升高级、中级条件人员的业绩、成果、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结果、计算机、普通话、教师继续教育、水平能力测试等基本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实行量化打分排序(统一按附件8进行量化考评),并在校内进行7天公示,公示内容为《综合考评一览表》所列项目,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式样见附件2),公示无异
议后,由单位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核定的岗位职数限额内等额推荐上报(所有申报对象排序表一并上交,单位盖章,法人签字)。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由单位出示集体公示情况证明;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由单位出示个人公示情况证明(见附件3)。申报人员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四、报送材料要求
2014年荆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材料试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进行。纸质材料按照荆州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14〕9号)要求报送。凡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个人及有关各级推荐、审核单位都须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进行注册,方可进行网上申报工作。其它职务使用2014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材料按荆职改办〔2014〕9号要求报送。
(一)不装订的材料
1.申报人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方网站(http://www.hb.hrss.gov.cn),进入右侧“职称评定”专栏的“网上申报”栏目,下载并认真阅读职称申报操作说明(个人申报),填报个人申报数据并推送至推荐单位(须认真核对基层推荐单位,切勿越级推送)。填报完毕后使用该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一式3份)。一览表栏目上填写的内容必须和具体材料提供的内容相吻合,业绩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2.推荐单位同样进入网上申报栏目,下载并仔细阅读单位送审说明,然后进入网上申报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后,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使用该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四份(推荐单位盖章),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电子数据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手工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评审表》由县职改办审核盖章。
(二)材料的内容及份数
1.省、市职改办下发的高(中)级“评审单”,即《职务评审职数控制单》
2.《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高、中级各二份(见附件3)。
3.《公示情况证明》原件高、中级各二份(见附件4)。
4.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高、中级不同年度(2012年、2013年)各一份(共二份)。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5.相关证件原件1份及用A4纸张的复印件2份: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包括第一、第二、第三学历);
③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④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书;
⑥普通话等级证书;
⑦计算机合格证书、或2014年审批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
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和审查合格页复印件各一份。教育专业继续教育要达到规定学分,人社部门已组织的公修科目合格学分。
6.2014年审批“破格”、“转评”人员审批表原件。
7.《师德考核情况记载表》(见附件5)。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
9.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的获奖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和教学水平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张复印封面、目录、内容、封底)。
10.提交2013下半年或2014上半年内,本人设计的手写教案原件1份,申报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均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13.业务工作小结(高、中级人员不得少于2000字)。
14.确认起点职务的,须填写《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起点职务审批表》,撰写业务工作小结、一篇专业文章,提交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要分原件内芯与复印件按顺序各装订成一册。第5项材料复印件另再装订一册。材料装订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14〕9号)文件要求的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6)进行装订。
各单位应将申报人员花名册分学段(中学、小学、幼儿园)、
分学科(语文、数学、外语等)、分级别(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用统一规定的电子文本形式录入信息并打印好,与评审材料一同上报。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填报材料要统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表格,否则视为无效
表格。
2.表格和材料要用钢笔(蓝、黑墨水)填写,各类表格要逐项如实填写不留空格。需要加盖公章和签署意见的,必须加盖公章和签署意见。
3.对评审材料要进行整理、装订,要达到档案化、规范化,力求美观、实用。对上报评审材料零乱无序的,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中的各种证书、证件、论文及其它业绩、水平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所有业绩材料须用人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如毕业证丢失,则需要附能反映本人学历情况的远期档案复印件(如毕业生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等),其复印件需经相关部门及经办人盖章并由县人社局分管职称的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县职改办印章方有效。
5.报送材料时间: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7日
(2)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时间:2014年10月29日至11月8日
(3)县(市、区)职改部门审核时间: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坐阵具体抓,推荐评审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要增强推荐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评审办法公开、个人提交的主要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在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要追究呈报单位及个人责任,取消其评审资格;要重点考察申报对象的业绩成果,把握好师德、教学、科研三者之间的关系,既要注意数量方面的要求,更要考虑质量和实际水平;要继续实行淘汰制度,执行通过率制度,在确定淘汰对象时将业绩好差情况作为淘汰的主要依据,确保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中小学教师正常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学历、资历要求
2.关于×××等×位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的公示
3.单位公示证明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5.师德考核情况记载表
6.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7.公安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细则(试行)
8.公安县2014年度晋升××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人员名册
公安县教育局办公室
校对:卓频 共印50份
附件1:
中小学教师正常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学历、资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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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学 历 |
专业工 作年限 |
任职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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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
硕士 |
8 |
任一级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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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10 |
任一级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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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后本科 |
10 |
本科后 任一级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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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12 |
任一级5年 |
高中段教师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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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后专科 |
12 |
专科后 任一级5年 |
高中段教师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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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硕士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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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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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二级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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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5 |
任二级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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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后本科 |
5 |
本科后 任二级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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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7 |
任二级4年 |
高中段教师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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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后专科 |
7 |
专科后 任二级4年 |
高中段教师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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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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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 |
确
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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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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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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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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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段教师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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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专科、中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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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高中段教师不适用) |
附件2:
关于×××等×位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材料的公示
我单位×××等×位同志,申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经受理。现将其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群众如认为其材料与实情不符的,请向单位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被公示人员《综合考评一览表》
公示单位名称
×年×月×日
附件3: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政府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申报的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基本材料已按省市职评的有关规定在本单位 (填校局域网、校务公开栏等)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反映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师德考核情况记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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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 年师 德情况 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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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学校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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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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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1.评审材料目录
2.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4.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7.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免试审批表原件(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破格审批表》原件1份(县、市、区职改办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9.转评人员须提供《转评审批表》原件1份(县、市、区职改办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10.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须提交相关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并签字盖章(县、市、区职改办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原件送审)
11.《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原件一份(其他装袋)
12.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13.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原件装袋)(高校、中学、实验教案)
14.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
15.2012、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16.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附件7:
公安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细则
(试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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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记 分 标 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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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师德师风 6分 |
1.职业道德 6分 |
近三年来学校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每年记1分,其中,师德考核优秀每次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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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工作量 9分 |
2.教学工作量5分 |
上学年度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记5分。 |
没有达到规定工作量的由学校制定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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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勤4分 |
上学年度出满勤的记4分。 |
没有出满勤的由学校制定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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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个人资历 22分 |
4.教龄 |
教龄每年记0.5分。教龄满25年的加1分;教龄满30年的加2分;教龄满35年的加3分。 |
满6个月不到1年按1年计算。 |
|
5.任现职年限 |
聘任现职年限每年记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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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专 业 水 平
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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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历3分 |
具有合格学历的记2分。小学段大专及以上加1分;初中段本科及以上加1分;高中段研究生以上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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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明星、骨干教师 3分 |
省级骨干教师、市级明星教师3分;市级骨干教师、县级明星教师2分;县级骨干教师1分。 |
此项指标不在表彰项内重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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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专业论文5分
|
教育教学专著,2.5分/部;国家级论文,一等奖2分/篇(国家级业务报刊公开发表的文章,视为国家级一等奖),二、三等奖1.5分/篇;省级论文,一等奖1.5分/篇(省级业务报刊公开发表的文章,视为省级一等奖),二、三等奖1分/篇;市级论文,一等奖1分/篇,二、三等奖0.5分/篇;县级论文,一等奖0.5分/篇,二、三等奖0.3分/篇。 |
①获奖和发表的论文(专著)必须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②专著主编记标准分,副主编记3分,编委记1分;③同一成果(论文、获奖)不重复记分,以最高级别记分;④教育主管部门(含同级教研、电教部门)视为同级;⑤论文获奖证必须有文件作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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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业 务 能 力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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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科研成果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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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和业务机构组织的业务竞赛含教学基本功竞赛、优质课竞赛等现场竞赛。(教案课件评比、下水文评比等幕后竞赛减半记分)获国家级一等奖5分/次,其他奖次4分/次;省级一等奖4分/次,其他奖次3分/次;市级一等奖3分/次,其他奖次2分/次;县级一等奖2分/次,其他奖次1分/次;乡镇级一等奖1分/次,其他奖次0.5分/次;②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教育主管部门和业务机构组织的教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有国家级立项课题并结题的记4分;省级立项课题并结题记3分,市级立项课题并结题记2分,县级立项课题并结题记1分。 |
同一课题不重复记分。必须同时有文件和证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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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工作业绩 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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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教学质量30分 |
根据优秀率、合格率、低控率等确定若干等次记分。 |
具体评分细则由学校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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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度考核5分 |
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每年记1分,
其中“优秀”每次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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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表彰奖励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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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来的各类表彰(表彰分综合表彰和单项表彰)。综合表彰:国家级6分/次;省级5分/次;市级4分/次;县级3分/次;乡镇级2分/次;学校级1分/次。单项表彰:国家级3分/次;省级2.5分/次;市级2分/次;县级1.5分/次;乡镇级1分/次;学校级0.5分/次。被评为“十佳师德标兵”和“十佳班主任”加1分。 |
①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单项表彰指单项工作所获表彰;②乡镇以上表彰级别指同级党委政府,部门表彰下调一级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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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综合评价 16分 |
13.群众评价8分 |
根据群众测评结果折算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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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领导班子评价 8分 |
根据领导班子集体测评结果折算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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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在同等得分情况下,年龄大者优先;②参加高级教师评选的专业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成果;③近年有直接或变相从事有偿家教(食宿)行为者在职务晋升中一票否决;④对教师的每一项量化评分的得分不得超过该项的总分值;⑤义务教育学校,斗湖堤城区(含斗湖堤镇)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必须有乡镇(不含斗湖堤镇)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乡镇直学校教师申报中、高级职称,必须有乡镇直以下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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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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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2014年度晋升 专业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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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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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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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姓 名 |
性 |
单 位 |
出生 |
参加 |
学 历(何时何校、文化程度) |
何时 |
现从 |
专 |
拟聘 |
破 |
普 |
教 |
水平 |
继 |
计 |
考核等次 |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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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学历 |
申报学历 |
2012年 |
20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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