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全县2014~2015学年度上学期初中学段
期中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实验初级中学:
经县教育局同意,全县初中学段期中考试定于
一、考试科目、分值与命题制卷
七年级考试科目:语文(120)、数学(120)、英语(120)、生物(40)、思品(50)、历史(50)、地理(40);
八年级考试科目:语文(120)、数学(120)、英语(120)、物理(80)、生物(40)、思品(50)、历史(50)、地理(40);
九年级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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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年级 |
上 午 |
下 午 |
晚自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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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
七 |
语文 (7:10-9:40) 生物、地理 (10:00-11:30) |
英语 (14:00-15:40) 思品、历史 (16:00-17:30) |
数学 (18:10-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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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
八 |
语文 (7:10-9:40) 思品、历史 (10:00-11:30) |
英语 (14:00-15:40) 物理 (16:00-17:20) |
地理、生物 (18:3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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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
八 |
数学 (7:0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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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语文 (9:30-12:00) |
物理、化学 (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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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
九 |
数学 (7:00-9:00) 英语 (9:30-11:10) |
思品、历史 (14:0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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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务要求
各学校要严格按县规定的时间和科目做好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考试结束后,各学校组织阅卷和登分工作;要分年级、分班、分学科进行质量分析并按要求做好上报工作。
四、领取试卷


